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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保缴存基数,北京社保缴费基数
1. 2017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
目前北京市2021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为每月10534元,在2021年11月及以后办理退休的人员,养老金的计发基数直接按照10534元来计算,到12月份所领取的养老金就是正式计算的养老金;但在11月之前办理退休的人员,还需要按照10534元重新进行正式的计算,按照10534元计算的养老金和按照9910计算的养老金产生的差额部分,要从本人领取养老金的当月进行补发。
那么这个差额部分究竟有多少呢?比如按照同样是缴费60%来计算,平均缴费指数为0.6%,缴费年限都是30年。如果按照9910来计算,平均指数化缴费工资为5946元,9910元和5946元相加后除以2以后的平均值为7928元,也就是每缴费一年的基础养老金为79.28元,缴费30年基础养老金为2378.4元。
如果按照2021年的公布的计发基数10543元来计算,平均指数化缴费工资为6320.4元,10534元与6320.4元相加后除以2的平均值为8427.2元,每缴费一年的基础养老金为84.27元,缴费30年每月的基础养老金为2528.1元。
2. 2016年度北京社保缴费基数
单位缴纳40%是最低水平了
缴费比例:
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是由个人和企业分别缴纳的,一般企业占大头(全国各地缴费比例有所不同),如北京市2016年的社保缴费比例为:
1、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19% ,个人缴纳8%
2、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0.8% ,个人缴纳0.2%
3、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10% ,个人缴纳2%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不需要个人缴纳的,全部由企业缴纳。而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则需要全部由个人负担了。
缴费险种:
以个人身份缴纳的社会保险只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种。按照规定,灵活就业的人员,以个人名义自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不纳入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参加人群范围。而且,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保是带有强制性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2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扩展资料:
社保的档次区别:
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月缴费标准分为最低档(40%)、一档(60%)、二档(80%)、三档(100%)四个档次。是指上年社会平工均工资缴费基数。档次交得越高以后领得越多,这就是缴的越多领的越多,当然领钱多少还与缴纳社保年限有关。
交的年限越长,退休时领取的退休金就越多。但是也要结合自身的经济条件,如果有足够的钱,还是建议交较高的档位。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
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
3. 2017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公布
①参保人如选择按缴费基数上限缴纳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5644.2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282.21元;
②选择按缴费基数下限缴纳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072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53.6元.
在本市参保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统一,上限调整为28221元,下限调整为5360元。
4. 2017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上限
(一)职工
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3613元-26541元
缴费比例:单位:16%;个人:8%
按基数下限最低缴费金额:单位:578.08元;个人:289.04元;合计:867.12元
按基数上限最高缴费金额:单位:4226.56元;个人:2123.28元;合计:6369.84元
(二)机关单位
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4713元-26541元
缴费比例:单位:16%;个人:8%
按基数下限最低缴费金额:单位:754.08元;个人:377.04元;合计:1131.12元
按基数上限最高缴费金额:单位:4226.56元;个人:2123.28元;合计:6369.84元
2020年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单位:16%;
个人:8%。
5. 2017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表
北京社保缴费标准2021
养老保险最低基数为3613元,单位缴纳比例16%,个人缴纳比例8%。
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已经合并缴费计算,单位缴费比例为10.8%,个人缴费2%+3块,最低基数为5360元。
失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3613元,单位缴费比例为0.8%,个人缴费比例为0.2%。
工伤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4713元,单位缴费比例为1.9%,个人不用缴费。
公积金按照最低基数2500元计算,缴纳比例按照公司5%,个人也是5%计算。
经过计算北京市社保全部按照最低基数缴纳,单位应该缴纳1400.41元,个人总共缴费531.47元,总计缴费1931.8元。
6. 2017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最低标准
一、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市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8221元。
二、根据《关于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9〕67号)精神,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调整为本市上一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经核算,月缴费基数下限应为5644元。
三、考虑2020年受疫情影响月缴费基数下限使用的是2019年标准,为适当减缓增幅,按照国家缴费下限两年过渡到位的要求,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下限执行536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执行5644元。
四、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金额。
7. 2017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
北京社保基数8000,根据北京社保公积金缴纳比例,可以计算出公司部分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金额为2464元和960元。个人需要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金额为819元和960元。计算过程如下: 企业部分社保费用=养老基数×单位养老比例+医疗基数×单位医疗比例+失业基数×单位失业比例+生育基数×单位生育比例+工伤基数×单位工伤比例=8000*19%+8000*10%+8000*0.8%+8000*0.8%+8000*0.2%=2464. 企业部分公积金费用=公积金基数*公积金比例=8000*12%=960. 个人部分社保费用==养老基数×个人养老比例+医疗基数×个人医疗比例+失业基数×个人失业比例+生育基数×个人生育比例+工伤基数×个人工伤比例=8000*8%+8000*2%+3+8000*0.2%+8000*0+8000*0=819. 个人部分公积金费用=公积金基数*公积金比例=8000*12%=960.
8. 2017北京社保缴费基数公布
①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最高不超过21258元,比的19389元提高了1869元;
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最低不低于2834元,较之去年上涨249元;
③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最低不低于4252元,较之去年上涨374元。
月收入超过21258元的,缴费基数按21258元计算;月收入低于2834元的,缴费基数按2834元计算;而对于月收入在2834至21258元之间的,以本人实际工资收入确定缴费基数。
对于个人存档人员,须缴纳的三险最低月缴费948.01元,较之去年需多缴83.31元;最高月缴费1849.43元,较之去年需多缴162.59元。
9. 2018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表
目前北京的社保档次分为北京城镇社保、农村社保,最低缴纳基数是5360元。每个人选择的缴纳基数不同,这也是产生不同费用的主要原因。
以2021年9月份的北京本市城镇社保,最低缴纳基数5360元来计算,社保费用是1996.92元,其中公司部分需要缴纳的费用共1431.12元,职工个人部分需缴纳565.80元。
其中职工个人需要缴纳的费用分别是:失业保险的0.50%——26.80元,医疗保险的2%——107.20元和养老保险的8%——428.80元,大病补充医疗3元,共计565.80元。
而公司部分需要缴纳的费用分别是:养老保险的16%——857.60元,医疗保险的9%——482.40元,失业保险的0.5%——26.80元,工伤保险的0.4%——21.44元,生育保险的0.80%——42.88元,共1431.12元。
10. 2018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
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月缴费标准分为最低档(40%)、一档(60%)、二档(80%)、三档(100%)四个档次。是指上年社会平工均工资缴费基数,比方去年社会平工均工资为3000元,你如选80%,你如果是企业工作人员个人月应缴纳8%,即缴纳192元。档次交得越高以后领得越多,这就是缴的越多领的越多,当然领钱多少还与缴纳社保年限有关。
11. 北京2018年社保缴费基数
关于202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为确保参保单位和个人按时足额缴纳202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费,结合我市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现就统一202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市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8221元。
二、根据《关于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9〕67号)精神,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调整为本市上一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经核算,月缴费基数下限应为5644元。
三、考虑2020年受疫情影响月缴费基数下限使用的是2019年标准,为适当减缓增幅,按照国家缴费下限两年过渡到位的要求,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下限执行536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执行5644元。
四、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金额。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自2021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可以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和上限之间适当选择。未按期办理申报手续的,其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依据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确定,低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失业保险缴费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28221元,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5644.2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282.21元。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5360元,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072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53.6元。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自2021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460.96元。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