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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社保大病报销比例,武汉市大病二次报销比例
1. 武汉市大病二次报销比例
如果交的是国家的社保,住院个人支付满一定数额后,会有住院补助金,俗称二次报销。
1、一般来说,经过第一次报销后,参保者自付部分包括医院门槛费各等级医院不等+医保报销范围内没报完的部分+医保报销范围外即不能报销的三部分。
2、医保二次报销,是对在第一次报销后参保者自付部分中医保报销范围内没报完部分的二次报销,并且这部分费用要超过600元才能进行报销。
3、必须参加的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的人员才可以二次报消,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人不能享受这个待遇。
2. 武汉大病二次报销时间限制
武汉退休医保,如果超过一万块钱,每年是可以进行二次报销的
3. 武汉社保大病报销比例
1、门诊报销
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门诊待遇。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进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2、住院报销比例
连续参保时间越长报销比例越大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每满5年,医保基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如果从2007年连续10年参保,那么在三级、二级、一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80%、90%。
3、二次报销比例
“二次报销”后还可能有“再次报销”在参保居民单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属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部分,在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后,其个人负担超过8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二次报销”。
参保居民个人年度多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及“二次报销”支付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住院医疗费(含合规、合理的自费部分)超过2.5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再次报销”,大病保险资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
4、报销额度
每年最高可报销37万元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医保的居民,其基本医保的年度支付限额为12万元,大病保险的支付限额为25万元。因此,参保者每年最高可报销37万元。
4. 武汉市大病二次报销比例是多少
“武汉市的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报销,无需市民提出申请,市民使用医保时,医保报费系统将自动计算大病保险报销费用,由保险公司直接拨付到参保人社保卡金融账户中。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武汉市已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均同时参加大病医保或大额医保保险。武汉医保二次报销是一站式
二次报销”,就是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报销。主要就是指身患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通过第一次实时结算以后,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比例超过一定的金额,就可以启动第二次报销,第二次报销的医疗费用,就属于大病统筹的医疗保险。
住院费用第二次报销和第一次报销,实际上差别是比较大的,第一次报销主要按照各地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或是条例的规定,除开起付线、自费药品部分以外,按照医疗目录规定的范围按比例进行报销以外,医疗报销外的医疗费用需要病人家属自己缴费,这就是医院要不断通知家属缴费的原因,实际家属缴纳的医疗费用,就属于医疗报销之外的自付费用,除了自费费用以外的费用,是由当地医保基金负责结算,家属不需要垫资费用后再去医保局报销;第二次报销的费用,属于大病医疗统筹基金来支付。
大病统筹医疗统筹基金是通过参保人缴纳大病统筹医疗保险费用之后,大病医疗统筹基金通过招标等方式,交由有资质的商业保险公司进行经营和管理,不断壮大资金池。所以第二次报销的医疗费用,支出渠道实际上商业保险公司来支付的,由大病统筹基金和保险公司具体对接和结算,也不需要病人垫付任何费用。
5. 武汉住院二次报销
1、 在当事人参保了当地的城乡居民大病医保,并且符合当地的医保目录要求的前提下,可以享受报销待遇:
(1)支付比例:一个保险年度内,符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个人负担金额累计计算、分段报销、按次结算;
(2)累计金额在1.2万元以上3万元及以下部分赔付55%;3万元以上10万元及以下部分赔付65%;10万元以上部分赔付7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3)一个保险年度内,每名参保患者只扣除一次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金额。在计算大病保险个人累计负担额度时,不扣除贫困患者当年享受的医疗救助额度。
2、办理报销手续时:应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就诊机构主治人员开具的诊断证明、就诊的接诊证明、收据及明细等证件及资料;
3、向当事人的社保关系所在地的社保部门指定的机构(根据当地政策的规定,大病医保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申请报销,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4、以上参考资料来源及更多内容:《武汉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武政办〔2016〕6号)。
6. 武汉居民医保大病二次报销
武汉居民医保报销是200元看病自费以外可以按50%优惠,最高到2000
7. 大病医疗二次报销比例
1、起付标准为0~2万元(含2万元)的,其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为50%;
2、2~4万元(含4万元)的,其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为60%;
3、4~6万元(含6万元)的,其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为70%;
4、6万元以上的,报销比例达80%;
5、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一个年度内的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是不能低于53%。
8. 武汉大病二次报销政策
一、医疗保险二次报销的条件
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
城镇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费用。
农村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费用(简称“起付金额”),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进行“二次报销”。
二、农村医保报销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
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以下是不属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很多农民购买了“新农合”后,还购买了一些商业医疗保险,如果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话您要先去报销“新农合”的费用,然后余下的费用再找保险公司报销。
9. 武汉市大病二次报销比例表
(一)武汉退休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甲类药品及普通诊疗费用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85%,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90%;乙类药品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5%;高精尖检查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0%。
4、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5、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 疾病诊断证明 ,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二)武汉普通职工住院报销比例
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4万,按照医院等级和费用分段,医保基金按不同比例支付。
一、年度累计基本医疗保险内费用在10万以内,医保基金比例分别为:
1、社区、一级医院基金对在职职工可报销92%,对退休职工可报销93。6%;
2、二级医院基金对在职职工可报销89%,对退休职工可报销91。2%;
3、三级医院基金对在职职工可报销86%,对退休职工可报销88。8%;
4、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2%;
二、年度累计基本医疗保险内费用10—20万,医保基金支付96%;
三、年度累计基本医疗保险内费用在20—24万,医保基金支付98%;
四、使用属于医保范围类的乙类药品或诊疗项目,先由个人自付10%,余额由医保基金按以上比例支付。
扩展资料:
每一次住院有一个基本起付线的免赔额,分别为:一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750元,三级医院1000元,这些费用需要员工自行承担。甲类药和乙类药按比例报销,进口药不予报销,超过4万元保障额度就得自行付钱。
员工门诊费用可从个人账户中扣除,扣完以后由员工自行付费。员工住院费用按比例报销:1万元费用三级医院报销86%;1万至2万元费用三级医院报销88%;2万至4万元费用三级医院报销92%。如果员工连续几年不生病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累计滚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