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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规定的职工医疗报销规定,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规则
1. 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规则
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单位缴纳缴费基数的8%,职工个人缴纳缴费基数的2%。但是需要提醒的是,不同省市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有所不同。以广州为例,广州市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由17424元调至18561元,下限从3485元调至3712元。此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3712元。
此外,9月1日以后北京市也公布了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
城镇老年人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360元;
学生儿童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160元;
城镇无业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660元,其中残疾的无业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360元。
企业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那么企业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呢?我们可以从报销比例、普通门诊报销、大病报销等几个方面来回答。
1、企业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一)按一档缴费的,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80%支付(基本药物按90%支付),在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医院住院的按60%支付;二级医院按58%支付;三级医院按45%支付。
(二)按二档缴费的,一级医院按85%支付(基本药物按90%支付),二级医院按70%支付,三级医院按60%支付。
(三)未成年居民、特殊群体享受二档缴费的医疗保险待遇。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的起付标准: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700元。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因放、化疗多次住院的,只扣一次起付线。
2、企业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报销比例
参保职工在指定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由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参保职工在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其待遇支付不设起付线;在其他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线标准由原来的40元降低为每次30元。一档普通门诊费用报销限额由原来的60元提高到80元;二档缴费的仍为200元。
3、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度,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偿。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65%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相关部门出台新的大病保险政策之前,仍执行标准。
2. 社保医疗报销规则
不同身份报销比例如下:
学生、儿童: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年满70周岁及以上: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其他城镇居民: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3. 职工医保报销规定
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4. 职工医疗保险报销制度
2020年西安职医保报销标准,2020年西安异地医疗保险报销政策
从2020年4月1日起,西安将进一步提高门诊慢性病、易造成因病返贫现象的大病在城镇职工医保中的报销比例,17个慢性病门诊补助最高限额上调15%,CT、电子胃镜等检查报销比例提高近20%。西安市211.2万参保职工将从中受益。
17个慢性病门诊补助最高限额上调15%
在此次的调整中,西安提高了门诊慢性病补助的限额标准,将原有的17个慢性病病种补助最高限额标准整体上调了15%左右,统筹基金支付癌症晚期、白血病等疾病门诊治疗费用最高可享受5000元补助。
此次调整还降低了《药品目录》中乙类药品的自付比例,将住院治疗时使用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的比例由原来的10%下调为5%。具体乙类药品可参见药品目录类书籍。
CT、电子胃镜等检查报销比例提高近20%
据了解,此次西安在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时,也将住院费用中特检特治和医用耗材及其相关手术的报销比例较前提高了近20%。
病人住院期间,特殊检查、特殊治疗以及医用耗材等治疗费用,将由原来的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调整为将其直接纳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范围,其它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一并按照参保职工所住医院级别及医疗费用数额情况按相应规定予以报销。
特殊检查项目费用包括:住院期间施行CT、ECT、MRI、心脏彩色B超、经颅彩色多普勒血管检查(TCD)、电子胃镜、结肠镜、宫腔镜、动态心电图、高压氧舱、体外冲击波碎石、体外射频治疗前列腺肥大等特殊检查、特殊治疗项目的费用。
医用耗材项目费用包括:住院期间安装人工晶体等人工器官、血管支架、体内置放材料、心脏起搏器等《西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标准目录库》内的器官及材料在限价范围内的费用及省、市物价部门规定的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的费用。其中,如果医用耗材超出限价范围的费用,由患者个人自付。
特殊治疗费用项目包括:住院期间施行人体器官、组织移植等手术的费用及心脏激光打孔、抗肿瘤细胞免疫疗法和快中子治疗等治疗的费用。
白内障手术不住院也可以用医保报销80%
为减少白内障患者排队等床位的现象,缓解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同时也可在一定程度上节约医疗支出。此次调整将门诊施行白内障日间手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不设起付标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支付20%
一、什么是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答:参保人员在陕西省外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按规定应由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个人只需支付按政策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称为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二、哪些人员可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
答: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人员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后,可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其中,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的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规定的人员。
三、目前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开展情况?
答: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平台实现全国联网,符合条件的职工及居民异地住院费用均可直接结算。
四、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登记备案手续如何办理?
答:由参保单位医保经办人收集确认参保职工的就医地信息,准确填写《西安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和《西安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汇总表》(单位盖章),并将表格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到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填报的表格可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上服务——社会保障——表格下载栏目查询下载。
按照“参保地备案”的原则,市本级负责市上单位的备案,区县负责本区县参保单位的备案,铁路局社保经办中心负责铁路参保职工的备案。
登记备案信息作为就医地经办机构判断是否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待遇的基础信息。
五、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又需要回参保地住院怎么办?
答: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办理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临时回参保地住院就医,应持本人医保IC卡或社会保障卡,到就诊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医保手续,住院治疗终结后只需向所住医院支付按规定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如需要回参保地长期居住的,应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撤销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即可在参保地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六、异地转诊转院登记备案如何办理?
答:符合转诊规定的参保人员,可由个人持社会保障卡和西安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单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办理了转诊转院手续的参保人员只能在备案转入医院住院治疗。
七、如何查询备案登记信息、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信息?
答:参保人员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http://si.12333.gov.cn),可实时查询全国各省、市、区经办机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个人备案信息及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http://www.
八、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的人员,在异地的医疗费用报销政策是什么?
答:参保人员住院治疗终结后在医院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按照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和参保地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进行结算。
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一同结算,参保人员只需向所住医院支付按规定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九、办理入院时需要什么手续?
答:(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应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及医院要求的其他资料,到就诊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医保手续。
(二)转诊转院人员需携带转诊单、社会保障卡及医院要求的其他资料,在备案有效期限内到指定的就诊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医保手续。
十、补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报销费用可在异地医院一并结算吗?
答:全国大多数统筹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行一单制结算,参保人员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一同结算,一次性与就医医院结算完毕。
十一、社会保障卡的补(换)卡等相关业务能否异地就近办理?
答:目前,社会保障卡的补(换)卡等相关业务暂时不能异地就近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初次申领,以及补卡、换卡,均需要参保人持二代身份证到参保地发卡机构办理。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正在建设完善社会保障卡卡务管理系统,待该系统建设完成后,可实现异地就近办理社会保障卡相关业务。
十二、社会保障卡遗失后怎样补办?
答: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遗失后,应及时向参保地发卡机构申请挂失,并按参保地发卡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补、换卡业务;在卡挂失状态下不能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
5. 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职工医疗
职工医保,是没有包括意外伤害赔付,医疗费用也需要看情况才可以报销。职工医疗保险主要是疾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意外伤害保险,是商业保险公司意外险的保障责任,社保医疗是基础,保障范围及保障水平不高,商业保险补充才是完善的保障。
6. 职工医疗保险报销的条件
11月起医保新规职工医保相关政策即将落地。也就是说门诊看病也能享受报销了,要确保在2022年6月底前出台实施细则,启动实施改革,在12月底前全面建立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也就是说,预计职工医保参保人最迟在明年年底前能够享受门诊报销待遇。
7. 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规则最新
一、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 “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
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8. 社保医疗保险报销制度
生病住院是一笔很大的开销,很多普通家庭面临这种问题的时候都会面临巨大的经济困难,医保政策保证了居民生病住院的难题,在能够报销一部分的费用,对于居民来说是非常大的福利,可是我国医保报销是有相关规定的,了解一下2021年医保报销新规定,2021年医保报销新政策,2021年医保报销比例怎么计算。
2021年医保报销新规定
医疗保险目前正在实施一卡通、异地报销以及门诊报销。 综合来看,医疗保险新规在住院门诊的支付线、报销比例及最高报销额等方面制定了国家统一的标准。这意味着从2021年开始,所有标准都基于最新标准。
但是,以下六种情况不报销:
第一、由工伤保险支付的医疗保险
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伤的情况下。名单上有明确的规定,已由工伤保险报销的和不能由医疗保险报销的,今后将由所有工伤保险支付医疗费,医疗保险不报销。
第二、第三者负担的医疗保险不报销
被人伤害,对方负全部责任的情况,因此医疗费由事故一方负责,医疗费国家不预报销售。
第三、海外就医
使用医疗保险的人都知道医疗报销需要在定点机构正常使用,这不在定点范围内,自然也是不能报销的。
第四、公共卫生承担的医疗费用
如当地政府机构组织的免费体检项目由公共卫生承担,由机构承担这笔费用,不支付国家医疗保险。
第五、不报销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外的费用。
清单上明确规定了一类药品和项目不报销。 清单中规定的药品充分满足了人民的日常需求,特别是2019年增加了70多种。 这让我们人民放心使用,不超出范围。
第六:体检、养生保健、体育健身的费用
医疗保险包含的项目大多需要我们日常使用,保健和健身等方面的需求,没那么迫切,所以不报销。
由此可见,我国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还必须不断健全,才能在改进和完善中使人们的生活更加幸福。
2021年医保新政策
4月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措施,拓宽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减轻群众医疗负担。具体来看,职工医保主要有4个方面的变化。
1、将更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
会议指出,我国新一轮医改建立了世界上规模最大、惠及十多亿人的基本医保网,对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缓解看病贵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又将涉及众多患者的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慢特病纳入医保报销。下一步要深化医改,增强职工基本医保互助共济保障功能,将更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
会议确定,逐步将部分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门诊慢特病和多发病、常见病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从50%起步,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今后随基金承受能力增强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国家医保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4423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1498万人,增幅4.6%;在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中,在职职工25398万人,退休职工9025万人。
此前,基本医保制度是以保住院为重心,2019年职工医保的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但是门诊保障比较薄弱,大部分门诊费用主要通过个人账户来支付。但个人账户的钱比较少,有些常见病费用很高,单靠个人账户无法支付。
因此,将更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有助于减轻参保人员的就医负担。
2、单位缴费不再计入个人账户
会议确定,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在职职工个人缴费仍计入本人个人账户,单位缴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逐步调整到统筹地区实施此项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
改革前,医保个人缴费的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0%计入个人账户。而改革后,对于在职职工来说,单位缴费部分全部计入统筹基金,不再划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只有个人缴费划入了。
如此一来,进入到个人账户的钱就变少了,那这一部分钱用到哪里了呢?
国家医保局2020年8月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曾指出,调整统账结构后减少划入个人账户的基金主要用于支撑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提高门诊待遇。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此前对中新网记者表示,取消单位缴费划转个人账户部分,意味着医保基金社会统筹部分加大,增强了健康人向患病者的共济,对于健康者来说,日后自己生病也可获得来自社会成员之间更多的共济。
3、个人账户可以给家属用了
会议确定,拓宽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允许家庭成员共济,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费用,探索用于家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等个人缴费。
这意味着,进入到个人账户的钱变少了,但是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大了。
之前,个人账户只能支付职工本人的医疗费用,大部分健康人群个人账户大量结余,而少部分年老、体弱人群个人账户入不敷出、个人负担沉重。改革后,将扩大到可以支付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的个人负担费用。
清华大学医院管理研究院教授杨燕绥认为,医疗保险本质是社会互济,但个人账户共济能力差,年轻人、健康人用不了,老年人不够用,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大,有助于加强家庭互济,一人参保保全家。
4、加强医保基金监督管理
会议确定,加强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完善稽核、内控等制度,严肃查处虚假住院、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与门诊共济保障相适应的付费机制。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有人却把医保基金看成“唐僧肉”,想方设法从中“滴漏渗透”,骗取医保基金。
数据显示,2020年,60余万家定点医药机构被检查,40余万家违法违规违约定点医药机构被处理,223.1亿元医保基金被追回。一半以上的定点医药机构曾在不同程度上存在基金使用问题。
随着加强医保基金监督管理,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受到更大力度的“强监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逐步将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此项工作由国家医保局牵头,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5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
2021年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2020年8月26日,国家医保局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了,针对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在内的全体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医保报销支付比例为50%起步,并向退休人员适当倾斜。这也意味着常见病以及门诊小病也将纳入医保统筹支付范围。
1.门诊报销比例
到医院进行门诊、急诊看病后,带着收据医疗费单进行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2.住院报销比例
目前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
3.住院起付标准
三级含三级以上医院:7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500元、400元、300元。
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400元、300元、200元。
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300元、200元、100元。
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甲类及普通诊疗费在职职工支付为85%
退休人员支付:90%。乙类药品支付75%高精尖支付70%。
职工医疗保险慢病和特殊疾病、重大疾病,年度内起付标准为700元。甲类及普通诊疗支付80%,乙类为75%高精尖为70%。
2021年职工医保具体怎么报销?
(一)当地医保报销流程
1.持患者医保本和身份证办理住院;
2.出院时,携带医师开具诊断证明书,去门诊收费处盖章生效;住院通知单,住院押金条收据;身份证、医保卡等材料:
3.然后到医院收费结算处办理报销。
(二)异地医保报销流程
1.提前办理转诊审批表和居住证明。
2.拿着医保本、身份证、诊断证明书、住院通知单、住院押金条收据等,到收费结算处办理出院手续。
3.办完出院手续后,去该医院医保科要一份该医院是医保定点医院的通知复印件和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4.带着所列的材料,去本地政务服务中心或者镇(街道)医保办,办理报销事项。
9. 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规则是什么
一、住院、大病待遇标准
(一)住院
1、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费用,一个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18万元。
起付标准和乙类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个人按比例负担部分及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的费用,先由个人自付,其余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分担。
表1 住院待遇标准表
2、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异地住院发生的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如下:
表2 异地住院待遇标准表
3、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费用仍按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支付比例报销。
4、抢救后即转住院治疗或抢救无效死亡的参保人员发生的门诊抢救费用参照住院待遇报销,免收起付标准。
(二)大病医疗救助
大病医疗救助基金主要解决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因患大病、重症,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的支付范围、标准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
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符合医保范围的医疗费用,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支付比例为95%。
(三)大病保险
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础上,个人自付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按规定予以支付。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左右设置(现暂定为2万元)。对起付标准以上费用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不设最高支付限额。具体如下:
表3 大病保险待遇标准表
大病保险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后,原职工医保住院医疗费用二次补助政策取消。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参保人员,在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后,享受民政医疗救助待遇(主要针对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60年代老职工、孤儿、边缘困难人员、特困职工、因病致贫人员的医疗救助政策)。
二、职工医保住院的其他问题点
1、哪些人员可以享受住院医疗待遇?
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含按月正常缴费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人员),凭社会保障卡(南京市民卡)和身份证等证件,可直接至医院住院处登记、办理住院手续并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2、住院的个人支付部分包括哪些?
① 起付标准以下部分;
② 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的个人自理部分;
③ 乙类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等个人应按比例负担的自付部分;
④ 总医疗费用扣除上述①②③后,需个人按比例分摊部分(分摊比例见表1住院待遇标准表)。
3、住院报销费用超过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18万怎么办?
对于一个自然年度内医疗费用较高、报销金额超过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继续报销:
① 大病医疗救助待遇
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符合医保范围的医疗费用,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支付比例为95%,并且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② 大病保险待遇
对于个人支付费用超过2万元以上部分,大病医疗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并且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③ 民政医疗救助待遇(根据具体政策条件执行)
④ 补充医疗或商业保险。
如参保人员所在单位另外购买了补充医疗保险或者参保人参加了商业保险,请妥善保存住院单据、发票和住院明细清单,在单位或者保险公司进行二次报销。
10. 职工医保报销制度
上了医保后,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而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参保职工在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其待遇支付不设起付线;在其他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线标准由原来的40元降低为每次30元。一档普通门诊费用报销限额由原来的60元提高到80元;二档缴费的仍为200元。
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单位缴纳缴费基数的8%,职工个人缴纳缴费基数的2%。但是需要提醒的是,不同省市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有所不同。以广州为例,广州市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由17424元调至18561元,下限从3485元调至3712元。此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3712元。
此外,9月1日以后北京市也公布了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
城镇老年人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360元;
学生儿童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160元;
城镇无业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660元,其中残疾的无业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360元。
我们可以从报销比例、普通门诊报销、大病报销等几个方面来回答。
(一)按一档缴费的,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80%支付(基本药物按90%支付),在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医院住院的按60%支付;二级医院按58%支付;三级医院按45%支付。
(二)按二档缴费的,一级医院按85%支付(基本药物按90%支付),二级医院按70%支付,三级医院按60%支付。
(三)未成年居民、特殊群体享受二档缴费的医疗保险待遇。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的起付标准: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700元。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因放、化疗多次住院的,只扣一次起付线。
参保职工在指定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由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参保职工在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其待遇支付不设起付线;在其他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线标准由原来的40元降低为每次30元。一档普通门诊费用报销限额由原来的60元提高到80元;二档缴费的仍为2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