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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的医社保缴纳比例,福州职工医保缴费比例

2025-12-04 17:01:05


1. 福州职工医保缴费比例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用开始缴纳啦!

  缴费时间: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

  缴费标准方面,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即福州市城乡居民2022年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上一年度为31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60元(上一年度为620元)。

  经行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重度残疾人、计生特殊家庭成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医疗救助对象;农村计生家庭独子户、独女户、二女绝育户,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资助。

2. 福州职工医保统筹报销比例

福州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城镇居民及大学生报销比例:

(一)普通门诊补偿待遇

报销比例50%: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按实际报销金额计算400元/人)

注:大学生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含起付标准、按比例自付费用):2000元/人

(二)特殊病种门诊补偿待遇

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比例60%,

重病特殊病种门诊费用(6万元以内(含6万元):70%;6万元以上至14万元(含14万元报销比例40%)

(三)住院补偿待遇

基本医保范围内费用≤6万元(报销比例在55%—90%不等)

6万元<基本医保范围内费用≤14万元(40%) p="">

多次住院按上述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00元,直至降至零为止。

职工报销比例:

(1) 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支付:

起付线1500元及以下:由个人帐户支付,个人帐户不足时,由现金支付。

1500元以上-6000元(含)以下

在职员工:60%— 65%,退休员工:70%—75%

参保职工在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普通门诊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药品费用取消起付线,直接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

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

(1)起付线和封顶线

门诊特殊病种及治疗项目起付线:800元,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2万元

住院统筹基金

首次住院起付标准: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住院起付线为800元二级及其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住院起付线为600元(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300元)

年度内多次住院:每次递减200元直至降为零

(2)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参保对象

在职人员门诊特殊病种及治疗项目费用:85%—90%

在职人员住院医疗费用

80%—92%

退休人员门诊特殊病种及治疗项目费用

医疗机构:90%—94%。

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

90%—95%。

(3)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

12万元<比例90%≤34万元 p="">

3. 福州职工医保多少钱

福州医疗保险缴费最低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度福州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上年度福州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根据福州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福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5133元,月平均工资为6261元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上年度福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0%(18783.24元/月)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照上年度福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70%(4382.76元/月)确定。

4. 福州职工医保缴费比例是多少

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2022年度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60元。

  经行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重度残疾人、计生特殊家庭成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医疗救助对象;农村计生家庭独子户、独女户、二女绝育户,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资助。

5. 福州职工医保缴费比例表

今日起,福州市的城乡居民可开始缴纳2021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用,今年个人缴费标准调整至310元/人,财政补助标准也相应调整为每人每年620元。此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以为亲属续保缴费了哦。缴费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医保待遇享受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6. 福州社保医保缴费比例

答:。

缴费标准每人350元

缴费标准方面,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即福州市城乡居民2022年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上一年度为31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60元(上一年度为620元)。

经行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重度残疾人、计生特殊家庭成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医疗救助对象;农村计生家庭独子户、独女户、二女绝育户,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资助。

7. 福建职工医保缴费比例

从2021年7月1日起,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缴费基数按如下标准核定:

  一、在职职工参加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3676元,最高不超过18379元。

  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含长期护理保险),月缴费基数为3676元,其中:

  1、职工医疗保险费按10%的费率缴纳,月缴费金额为367.6元;

  2、长期护理保险费参照用人单位职工按0.25%的比例缴纳,由单位缴纳部分从其缴纳的职工医保费中划拨,由个人负担部分按0.125%比例缴纳,个人月缴费金额为4.6元(从个人账户余额中代扣代缴)。

  三、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参保人员若达不到规定的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月补缴医保基数为3676元,按10%的费率补缴职工医疗保险费,月补缴金额为367.6元。

8. 福州职工医保缴费比例调整

福州社保2021年缴费标准

医保缴费标准

一、在职职工参加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3676元,最高不超过18379元。

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含长期护理保险),月缴费基数为3676元,其中:

1、职工医疗保险费按10%的费率缴纳,月缴费金额为367.6元;

2、长期护理保险费参照用人单位职工按0.25%的比例缴纳,由单位缴纳部分从其缴纳的职工医保费中划拨,由个人负担部分按0.125%比例缴纳,个人月缴费金额为4.6元(从个人账户余额中代扣代缴)。

三、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参保人员若达不到法定的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月补缴医保基数为3676元,按10%的费率补缴职工医疗保险费,月补缴金额为367.6元。

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2021年1月1日起,全省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由本人在3488元至17442元之间自行选择。灵活就业人员按3488元/月的基数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每月应缴纳3488/月*百分之20=697.6元/月,一年应缴纳8371.2元。

9. 福州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福州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参保城镇居民首次住院和门诊大病治疗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和比例如下:  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 支付比例  成年人 未成年人 成年人 未成年人  三甲(不含专科) 800元 400元 55% 60%  三乙、二甲及二甲以上专科 400元 200元 65% 70%  二乙、一级 300元 150元 75% 80%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150元 75元 85% 90%  参保城镇居民年度内多次住院按上述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00元,直至降至零为止。  在保险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0000元(包括起付标准以下费用和个人负担部分费用),6万元以上至14万元以内(含14万元),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30%;高血压、糖尿病门诊大病医疗费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4000元。  从2013年1月1日起,一个参保年度内,对参加福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因患大病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保目录内住院及门诊大病医疗费用,超过上一年度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部分,10万元以内,给予大病补偿,补偿比例为50%。  参保人员的医疗费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是如何计算的  举例如下:  例1:参保城镇居民李某,男,60岁。本年度首次住院在市一医院,住院医疗费用共计7600元,其中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7300元,自费费用300元。市一医院为三乙医院,成年人在三乙医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为400元,支付比例为65%,李某本次住院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为:(7300-400)×65%=4485元。  例2:参保在校学生小张本年度首次住院在晋安医院,住院医疗费用共计7600元,其中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7300元,自费费用300元。晋安医院为二乙医院,未成年人在二乙医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为150元,支付比例为75%,小张本次住院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为:(7300-150)×80%=5720元。  例3:参保城镇居民吴某,男,50岁。本年度高血压病在社区就诊累计医保目录内费用为3100元,成年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为150元,支付比例为85%(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元),李某可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为:(3100-150)×85%=2507.5元。  提醒:以上是关于福州居民医保报销比例相关的介绍,如有疑问,可向福州社保局或者医保局等办事部门联系!

10. 福州市职工医保缴费

  首次参保登记

  已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居民医保登记。首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按以下方式办理:

  本市城乡居民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地(或居住证登记地)的社区、行政村,或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福州市智能秒批”专区、“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办理参保登记;

  在本市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社区(行政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在校学生持户口簿、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护照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地社区(行政村)或所就读学校办理参保登记。

  在新生儿参保方面,一周岁以内的新生儿由家长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地社区(行政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也可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福州市智能秒批”专区、“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办理参保登记。出生后90天内新生儿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出生90天后参保的,从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保期为投保日至缴费当年度12月31日止。

  缴费渠道

  移动缴费:下载闽政通APP、“e福州”APP、闽税通APP、云闪付APP、支付宝APP,关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银联福建”微信公众号,或者通过二维码扫码支付完成缴费。

  普惠金融服务点缴费:持相应的银行卡到普惠金融服务点进行刷卡缴费。

  农行、农商行柜面缴费:持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卡前往农行或农商行柜面办理缴费。上门申报缴费—持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联卡前往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缴费。

  此外,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在福州市定点零售药店使用本人个人账户资金,可为亲属的城乡居民医保续保缴费(新生儿缴费业务除外)。药店代办缴费渠道开通时限为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11. 福州市医保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企业缴纳18%,个人缴纳8%;

2、失业保险:企业缴纳1%,个人缴纳1%;

3、生育保险:企业缴纳0.7%,个人不用缴纳;

4、工伤保险:企业缴纳0.5%,个人不用缴纳;

5、医疗保险:企业缴纳8%,个人缴纳2%;

6、住房公积金:企业缴纳12%,个人缴纳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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