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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社保单位缴纳比例,苏州社保单位缴纳比例是多少钱

2025-12-20 11:22:31


1. 苏州社保单位缴纳比例是多少钱

现在分甲类和乙类,甲类个人19%,单位28% 乙类个人11%,单位20%这是调整后的比例,减少了个人的比例,增加了个人的实际收入

2. 苏州社保个人和单位缴费比例

2280元/月

一、2021年苏州社保缴费标准

因为每年社平均工资在改变,所以社保缴费基数也会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是按照上一年度社平均工资的60%-300%设定的。

2021年7月开始,社保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0586,下限为3800,公积金缴纳基数上限调整为28400,下限同社保下限3800。

苏州2021年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用人单位承担16%,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承担7%,个人承担2%;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和个人分别承担0.5%;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承担0.8%,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承担0.45%,个人不需要承担这两项保险费用。

二、每月最低需要多少钱?

按照2021年苏州社保最低缴费标准来参保。而职工社保本身缴费比例就是固定的,所以要计算社保费用只需要按照最低缴费基数3368元来计算即可,这样每个月社保费用只需要1190.53元。

暂时个人参保社保只需要按照最低缴费基数来参保即可,通过社保代缴公司来代缴社保,也同样可以自选缴费基数。

3. 苏州社保公司缴费比例

苏州园区社保五险的缴费比例

2021年苏州园区社保费用比例是分别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来承担,用人单位需要承担13%养老保险,3%医疗保险,0.8%生育保险,0.24%工伤保险和0.5%失业保险。个人需要承担8%养老保险,2%医疗保险和0.5%失业保险。只要是正常缴纳职工社保,就要按照固定的比例来计算社保的费用,这样才能够保障好我们的权益。

4. 苏州社保缴费金额

、养老保险单位交纳20%,个人交纳8%;

2、医疗保险单位交纳 9%,个人交纳2%(加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由个人承担);

3、失业保险单位交纳 1.5%,个人交纳0.5%;

4、生育保险单位交纳 1%,个人不交;

5、工伤保险单位交纳 1%,个人不交。

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其中雇工个人缴纳8%,雇主缴纳12%;其余四险同企业参保比例。

社保缴费详情

1、按规定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财政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不参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

2、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差别费率,一类至八类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工伤保险费率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

3、医疗保险参保职工(不含退休人员),须同时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

4、各项社会保险费中的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和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由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代为扣缴

5. 苏州社保单位缴费比例

苏州2021五险一金比例是怎样的?养老保险单位21%,个人8%。医疗保险 单位9%,个人2%+3元。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工伤保险缴纳0.5%。生育保险缴纳1%。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按工资的12%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都是工资的12%。

“五险一金”是每一位在职员工比较关注的问题,考虑的条件之一,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也是用人单位给自己的保障性待遇,不同的地区,相关的规定有所区别。那么,苏州五险一金比例是怎样的?下面就将这一问题进行解答,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五险一金”指的是五种社会保险以及一个公积金,“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1、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20%,个人缴纳比例8%

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9%,个人缴纳比例2%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5%,个人缴纳比例0.5%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不缴费

2、公积金缴存比例

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8%~12%。根据园区管委会发布的关于调整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比例的通知规定,苏州园区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具体如下:

调整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比例:

甲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以下简称甲类计划)的缴费比例从47%调整为46.5%,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从19%调整为18.5%,单位缴费比例仍为28%。

乙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以下简称乙类计划)的缴费比例从31%调整为30.5%,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从11%调整为10.5%,单位缴费比例仍为20%。

调整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账户入账比例:

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比例调整后,各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失业统筹账户入账比例从1%调整为0.5%,个人账户和其他统筹账户入账比例维持不变。

综上所述,就是苏州五险一金比例的答案,希望对大家帮助。

6. 社保缴费比例 苏州

一、2021年7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暂按20586元执行,缴费基数下限暂按3800元执行。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参照执行。

  二、2021年7月,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维持十二档,依次暂调整为38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及20586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暂调整为3800元。

  三、不符合享受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待遇有关最低缴费年限规定的参保人员,在2021年7月办理一次性补足缴费年限手续时,月缴费基数暂按6862元执行。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年度缴费基数调整文件正式公布后,统一按省规定执行。请及时关注苏州市医疗保障局网站、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站并做好相关准备。

7. 苏州社保单位缴纳比例是多少钱啊

苏州社保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具体社保费缴费比例分别为:

1、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0%、8%;

2、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2%;

3、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1%;

4、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0%,个人不缴;

5、工伤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不缴。

苏州市区正式启用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6842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按3368元执行。

社保待遇遵循“多缴多得”的计发原则,缴费时间长短和缴费基数高低,与待遇水平直接挂钩。市社保中心特别提醒参加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的市民,此次基数调整后,基本养老保险月应缴金额最低为673.6元,最高为3368.4元;

每月7月25日是当月扣款截止日,参保人员须提前在缴费扣款账户中存入足够金额,以免因扣款不成功而影响个人社保待遇的享受。

扩展资料

2019年7月2号起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下限执行标准调整之外,苏州市企业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月基数为7216元;

不符合享受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待遇有关最低缴费年限规定的参保人员,在规定期间办理一次性补足手续时,月基数按5050元执行;

苏州市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统一为3368元,其他险种的月缴费基数仍按原规定执行。另外,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最低为3368元,可设若干个档次,最高不超过16842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为3030元。

8. 苏州社保个人和公司缴费比例是多少

  2022苏州职工社保基数: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

  2022苏州灵活就业社保缴费基数:

  一、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依次为425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及21821元。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适当档次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为4250元。2022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调整为8%,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

9. 苏州社保个人缴费比例是多少

苏州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如1、养老保险公司缴纳19%,个人缴纳8%2、医疗保险公司缴纳9%,个人缴纳2%(加上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大额医疗费社会共济基金,个人承担)3、失业保险公司缴纳0.5%,个人缴纳0.5%4、生育保险公司缴纳0.8%,个人不缴纳5、工伤保险公司缴纳0.15%-1

10. 苏州社保单位缴纳比例是多少钱一个月

苏州工业园区社保缴费基数为:

1.甲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分别为21963元、2802元。

2.乙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分别为21963元、2802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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