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提取比例是多少?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一览
2025-01-01 09:30:56
一、成都公积金提取比例
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上年度不超过12个月的还款额度,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同时账户剩余金额不得低于半年的缴纳金额。
二、成都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公积金提取资料包括身份证明、提取情形相应证明材料。
身份证明
1、本人提取需提供身份证;
2、提取配偶公积金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婚姻关系证明;
3、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有效委托及委托人、代办人身份证;
4、单位统一提取需提供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职工职员身份证。
相应证明材料
1、购买商品住房:
a、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收据;
b、成都市行政区域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款发票;
c、已抵押给按揭贷款银行:按揭贷款发放凭证。
2、购买再交易住房: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交易契税完税凭证、房屋交易手续费发票。
3、购买单位房改房/集资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专用收据。
4、购买拆迁安置房: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或协议、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5、建造自住住房:建房批准文件、支付建房款/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6、翻建自住住房:原房屋所有权证、翻建批准文件、支付建房款/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7、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文件、支付大修款/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