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公积金同城转移指南
2025-01-08 09:53:50
东营市职工工作发生调动,应当自工作调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东营市公积金同城转移办理条件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东营市公积金同城转移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
2.审核
东营市公积金同城转移办理材料
1.点此下载
2.职工本人身份证件
3.劳动关系变动证明
办理时间与办理地点
办事地址:
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厅;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B座1楼东厅;
东营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河口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
垦利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广饶县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利津县财政局办公楼北楼4楼
办理时间: 工作日
夏秋:上午08:30-11:30 下午 14:00-17:30
冬春: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00
电话咨询
市直管理部 05468336017
开发区管理部05468336865
东营区管理部05468203017
广饶县管理部05466443705
垦利区管理部 05462568037
利津县管理部 05465626532
河口区管理部 05463661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