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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适用范围

2025-12-08 09:52:14


为了加快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整合工作。那么,整合后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险适用范围是怎样的呢枣庄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

  1.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是怎样规定的

  参保人员未享受生育保险补助且符合人口计生政策规定的生育费用,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实行定额补助。男女双方均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顺产补助800元,剖腹产补助1500元;单方参保的,补助标准减半。

  2.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急、危病症是怎样规定的

  参保人员因患急、危病症经门诊治疗后住院的,住院前3天内门诊医疗费用可并入住院费用;经门诊抢救无效死亡的,其医疗费用按住院的规定支付。急、危病人因病情需要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诊疗的,须在3日内告知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病情允许后,应转到定点医疗机构治疗。逾期不告知或经查不属急、危病人的,按规定报销比例的60%给予报销。

  3.哪些医疗费用不得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报销范围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有第三人负责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在境外就医的、其他不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不得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报销范围。

  4.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诊疗项目是怎样规定的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高值医用耗材目录和服务设施项目范围,按照省统一规定执行。超出目录范围的费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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